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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考政策最新规定2024,广西高考政策2016

tamoadmin 2024-05-25 人已围观

简介1.2016高考农村少数民族加5分还是10分2.2016广西高考什么时候出分数线3.教育部对2016年高考有什么新政策4.广西16年高考分数线附件2外来人员申请在南宁市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全国统考)需要提供的审查材料表备注:①各类外来人员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按照表中所列顺序装订成册。②所有类型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都需附上能证明学生与家长关系的证明复印件。如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序号外来人员类型满足

1.2016高考农村少数民族加5分还是10分

2.2016广西高考什么时候出分数线

3.教育部对2016年高考有什么新政策

4.广西16年高考分数线

广西高考政策最新规定2024,广西高考政策2016

附件2

外来人员申请在南宁市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全国统考)

需要提供的审查材料表

备注:①各类外来人员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按照表中所列顺序装订成册。②所有类型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都需附上能证明学生与家长关系的证明复印件。如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

序号

外来人员类型

满足条件

需要提供的审查材料

1

在广西完成初中阶段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外来人员

该类外来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一、《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1份);

二、由就读初中学校提供的在校实际就读的证明(1份)、广西初中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三、由就读高中学校提供的在校实际就读的证明(1份);

四、外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1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为1份);

五、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1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为1份);

六、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具有三年以上(含)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

七、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具有三年以上(含)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

2

未在广西完成初中阶段义务教育但具有广西高中阶段完整学籍的外来人员

该类外来人员须在报名截止之前将户籍迁入广西

一、《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1份);

二、由就读高中学校提供的在校实际就读的证明(1份);

三、外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1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为1份);

四、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1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为1份);

五、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具有三年以上(含)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

六、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具有三年以上(含)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

3

属于历届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作为社会考生报考的外来人员

该类外来人员的户籍迁入广西时间必须满三年

一、《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1份);

二、申请报考人员的高中毕业证书或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复印件(历届生提供,1份);

三、初中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流入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等学力证明材料(同等学力人员提供,1份);

四、外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1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为1份);

五、外来人员在广西学习或工作、生活的证明(1份);

六、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1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为1份);

七、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具有三年以上(含)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

八、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具有三年以上(含)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

4

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广西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即人才居住证)的外来人员

该类外来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一、《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1份);

二、由就读高中学校提供的在校实际就读的证明(1份);

三、外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1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为1份);

四、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1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为1份);

五、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广西有效期内的经广西地级市(含)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安部门颁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复印件(即人才居住证,1份)

5

随父亲或母亲正常工作调动、军转安置而迁入广西的外来人员

该类外来人员须在报名截止之前将学籍、户籍迁入广西

一、《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1份);

二、外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1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为1份);

三、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1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为1份);

四、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军官转业证》复印件(属于军转安置的提供,1份);

五、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调动文件、调入单位证明的复印件(属于工作调动的提供,各1份)。

6

户籍迁出又迁回广西的外来人员

该类外来人员不受学籍限制

一、《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1份);

二、外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1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为1份);

三、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1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为1份)。

7

在广西完成初中阶段义务教育的中职毕业生,并报名普通高考全国统考

该类外来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一、《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1份);

二、由就读初中学校提供的在校实际就读的证明(1份)、广西初中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三、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外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1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为1份);

五、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1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为1份);

六、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具有三年以上(含)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

七、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具有三年以上(含)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

8

未在广西完成初中阶段义务教育但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完整的学籍的中职毕业生,并报名普通高考全国统考

该类外来人员须在报名截止之前将户籍迁入广西

一、《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1份);

二、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外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1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为1份);

四、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1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为1份);

五、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具有三年以上(含)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

六、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具有三年以上(含)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

9

参加过2016年广西普通高考全国统考的外来人员

一、外来人员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为1份);

二、外来人员的2016年广西普通高考准考证复印件(1份)。

附件3

外来人员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和职业提供的证明材料类型

一、外来人员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类型

(一)外来人员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已经在广西购买了商品房,并持有《房产证》的,由外来人员填写《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持有房产证)》(格式见附件7)1份,并经学校审查人核验《房产证》原件后签字和盖章确认,不需要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二)外来人员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已经在广西购买了商品房,尚未持有《房产证》的,由外来人员填写《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有购房合同并备案)》(格式见附件8)1份,并经学校审查人核验《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后签字和盖章确认,不需要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

(三)外来人员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住所属于租赁房屋的,并持有广西公安部门制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的,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复印件1份(持证不足三年的还需附公安部门出具的首次在广西申领居住证或暂住证的证明)。

(四)外来人员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住所属于租赁房屋等情况,尚未持有广西公安部门制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或持证不足三年的,提供居住所在地的南宁市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南宁市公安派出所流动人口居住证明》(格式见附件9)1份。

二、外来人员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合法稳定职业提供的证明材料类型

(一)外来人员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属于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公司)等单位职工的,填写《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格式见附件10)1份。

(二)外来人员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属于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三)外来人员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属于其他人员的,提供劳动用工合同(附工资证明)、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任何一项的复印件1份。

2016高考农村少数民族加5分还是10分

法律分析:在广西区具有初中三年和高中三年完整学籍的外省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如下:

1.不受户籍限制;

2.初中实际就读3年,并且取得初中毕业证;

3.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且参加所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会考);

4.其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广西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

在广西区不具有初中三年学籍,但具有高中三年学籍的外省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如下:

1.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且参加所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会考);

2.应届;

3.高考报名截止之前户籍需迁入广西区;

4.其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广西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

历届高中、中职、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社会考生等外省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如下:

1.历届高中或中职考生需提供本人学历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考生需提供同等学力证明相关材料;

2.户籍迁入广西区满三年;

3.能提供迁入广西区以来在区内学习或工作、生活的证明;

4.其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广西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2016广西高考什么时候出分数线

2016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一:8省区少数民族无条件加分

首先第一大类省区,这些省区对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没有附加任何条件,属于无条件加分。包括北京、天津、安徽、上海、江苏、浙江、河南和湖北共8个省区。在这些省区只要是少数民族就可以获得加分,对是否居住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不做要求。

2016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二:河北、山东和陕西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根据聚居区区别对待

其中河北、山东和陕西的规定最简单。河北省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0分,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5分。山东省规定山区、湖区、海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

2016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三:山西省少数民族全部不加分

其次我们看到第二类省区,只有一个山西省。山西省对少数民族考生不加分,仅执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也不区分少数民族聚居区。

 而后我们看到第三大类的省区,这些省区根据教育部文件的规定,在执行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时采取了根据聚居地点区别对待的规定。包括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共22个省区。由于各省少数民族情况很不相同,因此采取的政策也有很大的区别。但是这些省份基本上采纳了教育部规定,本省“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享受到加分照顾。

2016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四:更多的少数民族聚居省份的民族加分由民族种类以及居住区域确定

而更多的省份由于少数民族种类以及居住区域的复杂性,其少是民族加分政策也非常复杂。以广西为例,不得不用大篇幅的文字做出规定:

在全区范围内(除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的城区外),对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总分降低20分。

对融水、三江、龙胜、恭城、隆林、富川、罗城、环江、巴马、都安、大化、金秀等12个民族自治县和享受民族自治县同等待遇的资源、凌云、西林3个县以及防城港市的防城区、东兴市2个区、市的考生(含汉族考生),总分降低20分。

对融安、灌阳、蒙山、上思、百色市市辖区(右江区)、田阳、田东、平果、德保、靖西、那坡、乐业、田林、昭平、河池市市辖区(金城江区)、南丹、天峨、凤山、东兰、宜州、忻城、象州、武宣、凭祥、上林、隆安、马山、扶绥、崇左市市辖区(江州区)、大新、天等、宁明、龙州等33个山区和边境县(市、区)的考生(含汉族考生),总分降低10分。

除上述50个县(市、区)以及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外,区内其他市、县的少数民族考生(除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总分降低7分。

2016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五:部分省份的少数民族聚居区汉族考生也加分

我们的常规思维,享受高考加分的少数民族是指汉族以外的民族。而在有些省份的少数民族聚居区,汉族考生可能反而成了“少数”,他们也能享受加分待遇。例如湖南省规定:

少数民族聚居州、县、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降低20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可以降低10分;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农村少数民族考生可以降低10分;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城镇少数民族考生可以降低5分。

类似的“汉族加分政策”在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青海也有。

2016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六:吉林和黑龙江少数民族加分根据高考答卷的民族文字决定

我们还注意到,吉林省和黑龙江省的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更加奇特,不是根据少数民族聚居区进行是否加分的界限,而是根据少数民族考生高考选择的文字来确定加分分值。例如吉林省规定:

在高考文化课考试不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投档。

在高考文化课考试中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投档。

2016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七:西藏少数民族只要执行汉族录取分数线就加分

在伟大的西藏自治区的少数民族高考加分规定更加简单明了:

执行汉族录取分数线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

2016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八:新疆只要报考其他民族招生计划就加分

而在新疆的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更有点“意思”。看似在民族之间更加“公平”。少数民族报考汉语言招生计划(民考汉)或者汉族报考少数民族语言招生计划(汉考民)都享受加分待遇。新疆规定:

凡参加汉语言统考并报汉语言招生计划或民考汉招生计划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十一个民族的考生(以下称民考汉),在录取时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予以照顾:父母双方均为上述民族者,加50分;父母一方为上述民族者,加10分。

参加民语言统考并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汉族及其他民族(不含对民考汉已给予照顾的十一个民族)考生(以下统称汉考民),在录取时与民考汉考生的照顾分值一样对待。

上面对2016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的解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情况不同政策不同。

请尽快采纳,谢谢。

教育部对2016年高考有什么新政策

6月23日上午,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审定了广西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进行公布。

一、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502分,文史类545分。

二、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333分,文史类400分。

三、高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理工类、文史类180分。

四、体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体育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分数线和术科分数线双线控制。各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普通本科(文化/术科):230分/80分。

高职高专(文化/术科):160分/60分。

五、艺术类文化分数线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双线控制。各批次文化分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普通本科:

艺术理类:216分;艺术文类:260分。

高职高专:

艺术理类:126分;艺术文类:126分。

广西16年高考分数线

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今年全国统考时间不变,仍于6月7日开考,但各批次完成录取时间较去年推迟11天,将于8月底结束。另外,根据教育部8日发布的2016年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明确了今年加分项目以及分值,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

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2016高考,哪些值得我们引起重视呢?

防止高考作弊再次升级

在做好高考工作方面,防止作弊始终是重要的一项。今年,教育部对防高考替考把关再升级。全国统考的试题(包括带试题内容的答题卡、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通知》中明确要求,各地要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继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

《通知》更特别提出,各地要结合实际,在考生现场报名确认时,采用二代身份证,并现场采集照片和指纹或指静脉等生物特征、及时进行信息比对等措施严防替考。一些地方通过人脸识别技术防替考。

招生方面,今年,教育部明确规定各高校不得以不当方式争抢生源,在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

高校招生组或个别工作人员出现违规承诺争抢生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教育部将追究学校招办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的责任。

全部录取结束延迟11天

今年,各省(区、市)录取工作应于7月上旬开始,其中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应在7月10日至15日之间开始。全部(各批次)录取工作定在8月底之前结束。通过对比《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会发现,今年录取结束时间较去年延迟11天。

高考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在加分方面,教育部明确: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下列称号、奖励、名次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由生源所在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加分项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分值不得超过5分:

①省级优秀学生;

②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③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④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⑤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

⑥获得省级招委会确定的统测项目范围内的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由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①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②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③烈士子女。

加强对“高考移民”综合治理

每年临近高考时,“高考移民”问题总会引发社会关注。对此,《通知》提出,要落实和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升学政策。各地要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政策措施,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都能在流入地参加高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严肃查处利用随迁子女政策,通过非正常户口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

之前在3月4日,教育部、公安部下发有关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要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公平有序。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在每年全国统一高考报名前要开展学籍核查和实际就读情况核查。在学期中,采取定期不定期进校进班点名、重点学校抽查等方式,加强对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学校 (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等) 学生学籍管理、学生实际就读情况等的监督检查,督促高中阶段学校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要重点发现和纠正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的现象,对违规招收的“在册不在校”“在校不在籍”的学生,要及时清退。

考生电子档案为高校录取主要依据

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会考)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卡)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2016广西高考分数线公布:

2016广西高考分数线正式公布:一本文545分 理502分

2016广西高考一本分数线公布:文545分 理502分

2016广西高考二本分数线公布:文400分 理333分

2016广西高考高职高专分数线公布:文180分 理180分

扩展资料: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高考由教育部统一组织调度,教育部考试中心或实行自主命题的省级教育考试院命制试题。考试日期为每年6月7日、8日,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各省(区、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设置的全国性统一考试,每年6月7日-10日实施。参加考试的对象是全日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招生分理工农医(含体育)、文史(含外语和艺术)两大类。

文章标签: # 广西 # 高考 # 少数民族